作為我國頂尖的高等學府,清華大學享譽海內外,是一代代莘莘學子夢寐以求的地方。
正因為清華大學擁有多年積累的良好聲譽和較高的國民認可度,其校名等標識蘊含巨大的商業價值,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本來和清華大學沒有任何關系的機構或個人就想要傍上“清華”這塊招牌。
因此,清華大學不得不扮演起“維權先鋒”的角色,近年來針對多起侵害學校聲譽的事件提起訴訟。

清華大學起訴北京清華同仁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擅用“清華”字樣一案,歷時2年多,終于有了結果。
11月21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清華大學訴清華同仁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的一審判決書。

維權兩年,清華大學終于贏下了這場“校名保衛戰”。
法院認為,“清華"作為清華大學的簡稱,在清華同仁公司成立之前,即早已為公眾所熟知,享有極高的知名度。即使清華同仁公司規范使用其企業名稱,也足以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該企業與清華大學存在密切的聯系,從而損害清華大學的競爭利益。
故清華同仁公司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清華"二字構成不正當競爭,應予以修正,停止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清華”字樣。
近年來,清華大學頻頻遭遇侵權事件,不過好在清華大學的知識產權意識十分敏銳,積極做好知識產權布局及監測預警,才能在各種侵權事件面前揮出維權利刃,保護自身的權益。

2012年,因“清華”兩字被用于保健品宣傳,清華大學將研發生產“清華脂蛋白”保健品的公司告上法庭,索賠50余萬。
2015年,某教育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清華在線”名稱對外開展招生業務,清華大學將其訴至法院,索賠300余萬元。
2017年,微信公眾號“清華南都”涉嫌侵犯清華大學商標權,后公眾號更名。
2018年,因認為某翻譯公司未經許可,在其運營的網站“清華北大家教中心”名稱中使用“清華”字樣構成侵權,清華大學將該公司訴至法院,索賠100萬。
作為國內首屈一指的高等學府,侵權者利用其名譽進行商業活動,不但會影響清華大學的品牌形象,同時還會損害社會的公共利益。
因此,高校加強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非常重要。及時將各項標識申請注冊為商標,既是對無形資產進行法律保護的重要手段,也是彰顯自身社會形象和公信力的一種體現。
清華大學申請注冊的商標達到300多件,而其商標布局也并不僅限于“清華”、“清華大學”,還包括了“清華園”、“清華醫院”“水木清華”等關聯名稱,并且還申請注冊了相關校徽、logo、著名景點的圖形商標。
而這正是清華大學近年來在多起校名侵權案中獲勝的重要法寶。

清華大學作為國內首屈一指的高等學府,雖然并非商業性質的企業,但是“清華”這塊招牌的含金量卻非比尋常,其品牌保護的意識也是相當優秀。清華大學以多次維權行動表明了自身的鮮明態度:侵其權益,必捍衛到底。
如此生動的一課,也是在提醒市場上所有的創業者、企業家們,商標布局是品牌立根之本,而進行全面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預警維權,是品牌良好發展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