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主導下的增值稅改革有望掃除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核心障礙之一,有效解決營業稅重復征收的問題,從而推動我國發達地區向以服務業為主的第三產業轉型趨勢,對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利好。
——鼎韜服務外包研究院副總監 沙琦
2008年,為了應對全球性金融危機的沖擊,被視作帶有減稅效應的增值稅轉型與4萬億元投資計劃同步出臺,其主要針對第二產業的機器設備實施稅前抵扣,并未能惠及第三產業。此后,在大眾的呼聲及期盼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此輪增值稅改革的第二步,也是更為關鍵的一步——增值稅的擴圍。會議指出,為進一步解決貨物和勞務稅制中的重復征稅問題,完善稅收制度,支持現代服務業發展,會議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區和行業開展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試點,逐步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試點先行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條件成熟時可選擇部分行業在全國范圍進行試點。
增值稅擴圍試點方案實施要點
1、通運輸業適用11%的稅率;
2、發和技術服務、文化創意、物流輔助和鑒證咨詢等現代服務業適用6%的稅率;
3、點行業總體稅負將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4、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的收入仍歸屬試點地區;
5、點納稅人原享受的技術轉讓等營業稅減免稅政策,調整為增值稅免稅或即征即退;
6、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試點納稅人購買服務,可抵扣進項稅額;
7、點納稅人原適用的營業稅差額征稅政策,試點期間可以延續;
8、后將根據改革的需要,適時簡并稅率檔次;
9、爭在十二五”(2011-2015年)期間逐步推廣到全國范圍。
由于改革涉及的各相關行業稅賦體系及企業經營狀況不盡相同,其作用的效果也存在較大差異。比如交通運輸企業,由于其路橋費無法獲得增值稅發票,從而無法進行進項抵扣,將原來繳納的5%的營業稅改為11%的增值稅后,稅負反而增加了。在本文中,鼎韜將重點放在服務外包領域,深入分析上海增值稅改革對服務外包產業、政府和企業發展帶來的影響。
切實幫助企業減輕稅負壓力
服務業稅負過重向來是制約其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而此次增值稅擴圍將目前征收營業稅的行業改為征收增值稅,避免了營業稅重復征稅的弊端,同時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這些都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作為服務業代表的服務外包企業目前征收營業稅的稅負水平在5%,改革后增值稅稅率為6%,雖然稅率有所提高,但是其采購類項目費用如數據中心托管等成本可以獲得相應抵扣,某些電信增值類業務也仍沿用此前的3%的營業稅稅率,如此一來企業的綜合稅收將得到大幅減免。相關統計數據顯示,改革后我國服務外包企業的整體稅負水平可以降到約3%左右。
在為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稅收優惠的同時,此次改革還能夠有力促進上海本地企業的市場開拓。因為能夠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客戶公司,使其能夠得到進項抵扣,因此同其它省市企業相比就獲得同業競爭上的優勢。
對上海而言機遇與挑戰并存
此次上海在服務業全面推廣增值稅,將有效解決生產企業和服務企業相互交叉的稅收問題,從而為本市推進服務經濟轉型,走出了關鍵的一步。然而,任何一次改革都必然是痛并快樂的,此次增值稅改革對上海而言也是機遇與挑戰并存的。